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政务微博政务微信 全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平台 “环境随身带”APP WAP版 网站地图 无障碍阅读 繁體 简体
sthjttop.png
单位职责 领导简介
机关处室 直属单位
联系方式
公开指南 公开目录
依申请公开 公开年报
政府文件 申请反馈
办理指南 在线申报
在线查询 公示中心
信访投诉 民意征集
在线访谈 在线咨询
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
当前位置:首页 > 动态信息 > 环保要闻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山东省生态环境系统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专题讲座
发布日期:2023-05-06      来源:法规处     作者: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学习领会黄河保护法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基本原则,准确理解和把握各项新制度、新措施、新要求,省生态环境厅于202355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专题讲座。讲座由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葛为砚主持。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刘海涛以《完善法律体系 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作了专题辅导报告。刘海涛从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流域立法的重要地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流域立法相关问题、法律实施等方面,对黄河保护法进行了全面解读和阐述。

葛为砚强调,黄河保护法的实施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下一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努力做到“三好”:一是学习好,将黄河保护法纳入学习计划,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准确把握立法意图、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二是宣传好,结合自身职责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对黄河保护法进行宣传普及,努力推动全社会形成深入学习黄河保护法、积极参与黄河治理、共同保护母亲河的法治意识和生态文明观念;三是贯彻好,加强监督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真正将法律制度优势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治理效能,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共计6300余名干部职工通过现场或视频转播等形式参加了此次讲座。

关闭本页

主办单位: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联系电话:0531-51798888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邮编:250101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1596号

鲁ICP备09042362号-3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000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