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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丨《山东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发布日期:2023-09-28      来源:     作者: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7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省生态环境规划院院长谢刚研究员对《规划》进行了解读,具体如下。

水生态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乃至生命安全息息相关,我省历来重视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过多年来持续不断的水污染治理,水环境质量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2022年我省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83.0%,同比改善5.2个百分点;五类及以下水体连续两年“清零”,黄河流域、南四湖流域、小清河干流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首次达到100%,水环境质量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不难发现,在水环境质量改善的同时,河湖的整体生态面貌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如南四湖实现了由“酱油湖”向“生态湖”的华丽转身,小清河实现了由“黑”到“清”的嬗变,消失多年的中华鳑鲏得以重现,诸如此类的事件不胜枚举,一幅幅“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画面不断呈现。

当前,我省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与美丽山东建设目标要求仍有不小差距,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的稳定性也有待提高。

规划在深入分析研判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基础上,提出2025年、2035的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为持续推进我省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制定了“时间表”“路线图”。

规划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值得关注的是,这次印发的《规划》名称由过去的“污染防治”调整为“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更加注重由污染防治为主向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转变,更加注重以河湖为统领,从流域系统性出发,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具体体现在规划》重点任务部署上。

一是更加注重三水统筹《规划》用三个专章分别明确了“三水”的任务。水环境治理方面,断面水质稳中向好为目标,在深化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船舶港口污染防治的基础上,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零行动,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着力实现地上地下、岸上水里、陆地海洋、城市农村“四个打通”水生态保护方面,力争实现水生生物的量多和样多,强化重要水生态空间保护和修复,加强河湖生态缓冲带和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的保护与修复,因地制宜通过就地保护、迁地保护等措施提升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力争在“有鱼有草”上实现突破水资源保障方面,旨在增加河流水量,结合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扩能改造、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充分利用现有河道、湖库、洼地、坑塘等自然优势,构建“厂—地—网—塘—户”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系统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将再生水优先用于生态补给推动制定生态流量管理重点河湖名录和生态用水保障实施方案,强化生态流量管理,让河湖“流动”。

二是更加注重分类指导《规划》首次分流域制定任务措施,结合不同流域特点,打造“专区定制”。全省可划分为黄河流域、南四湖流域、沂沭河流域、半岛流域、海河流域、小清河流域。这六个流域特点鲜明,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向各有侧重,南四湖流域是南水北调东线输水的重要通道,该流域水系发达,入湖河流有53条,南四湖作为流域内的汇,承接着来自内源和外源的污染汇入,经过长期治理,当前水质较好,但依然面临着来自城乡面源湖区内源等方面的污染风险,保障水质稳定达标依旧是首要任务,规划》围绕南四湖水质稳定达标重点部署了城镇生活源、农业面源、湖区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重点任务。半岛流域独流入海河流较多,源短流急,坡降大,蓄水困难,河流断流干涸严重,生态流量明显不足,同时受限于城市规划建设,较多的污水处理厂建在沿海地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没有很好的利用,直接排海,对水资源造成极大的浪费。为此,《规划》明确提出,半岛区域要强化生态流量保障,提高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水平,减少中水直接排海规模,不再新增污水处理厂直接入海排放口,增加河流生态用水,逐步减少流域内断流、干涸河段或时段。海河流域多是平原型河网,闸坝较多,水环境承载力较低,上下游联防联控难度大。《规划重点任务中明确提出,海河流域要探索建立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推动水生态保护工作由条块分割转向协同共治。同样,黄河流域、小清河流域、沂沭河流域也各具特点,在《规划》中均提出了有针对性的任务措施

可以预见,《规划》的发布,将有力支撑我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助力美丽山东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有关文件:《山东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政策解读丨《山东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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