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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实施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
发布日期:2026-04-09      来源:中国环境报第5版     作者:周雁凌 季英德

本报讯 《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日前正式公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省委出台的第14份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优化乡村国土空间布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着力推进齐风鲁韵和美乡村建设。

近年来,山东省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完成4.6万余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村庄数量居全国前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从“十四五”初的31.7%提升至69.2%,实现五年翻一番,逐步探索出一条符合山东实际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路径。

《实施意见》要求,实施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以钉钉子精神解决农村改厕、垃圾围村等突出问题。要完善村庄长效保洁机制,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健全农村厕所管护服务体系;实施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清理行动,提升收运处置质效;强化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排查,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优化调整低效、无效污水处理设施,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

山东省将深入开展“万村千河”行动,持续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打造生态清洁小流域20条以上。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焚烧管控,推进畜禽养殖粪污和海水养殖生态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实施农业绿色发展水平监测评价,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探索开展农产品碳足迹管理。周雁凌 季英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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