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行为,推进便民服务,经学习借鉴外省先进经验,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我厅组织起草了《关于开展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定期排放检验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请于12月27日前反馈至联系邮箱。
邮 箱:jdcddy@shandong.cn
电 话:0531-51799037
附件:1.关于开展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定期排放检验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关于开展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定期排放检验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有关情况的说明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