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并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我省实际,我厅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欢迎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并注明理由,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
联系人:0531-51798261
邮 箱:sthjtncc@shandong.cn
附件:1.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编制说明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2月19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