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环水体〔2020〕71号)、《山东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鲁环发〔2023〕21号)等文件要求,提升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效能和安全稳定运行保障水平,降低工业有毒有害污染物稀释排放风险,我厅计划开展工业园区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评估工作,并编制了《山东省工业园区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2日。
联系人:刘德志 0531-51798158/51798164(传真)
邮箱:sdshbtlyc@shandong.cn
附件:1.关于开展工业园区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评估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开展工业园区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评估工作的通知》编制说明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3月14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工业园区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评估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