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引导企业开展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省生态环境厅研究起草了《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吸收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请于2025年4月17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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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4月8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