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并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省生态环境厅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2月19日—3月20日通过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3月24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征求《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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