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衔接国家标准相关规定,推动我省轧钢工业高质量发展,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990—2019)修改单(征求意见稿)》。2025年2月12日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5年2月28日征求意见结束,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3月3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990—2019)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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