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生态环境部第4轮远程帮扶调度督办会议精神,山东省多措并举,突出重点,再动员,再部署,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部在线远程监督帮扶,持续改善全省空气质量。
一、工作推进
争分夺秒强化推进。7月29日,山东省召开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暨举报奖励推进视频会议,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宋继宝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通报了监督帮扶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分析了重点工作存在的短板,就统筹抓好监督帮扶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各市强化监督帮扶实战练兵,提升遂行重大任务的坚强战斗力。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好有奖举报制度,重拳打击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等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党建引领,整顿纪律作风,锤炼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

现场帮扶督促提升。7月26日至7月29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帮扶团队,由厅领导带队,在济南、德州2市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现场帮扶。现场帮扶紧盯农药、制药、工业涂装等涉VOCs重点企业,利用PID、红外成像仪等技术手段,对污染物排放、治理设施运行、生产过程和VOCs物料储存、转移输送及无组织排放等环节进行“体检式”帮扶。现场帮扶共检查企业22家,发现各类环境问题77个,推动企业提升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水平。


二、典型案例
为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山东省滨州市对符合免除处罚情形的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轻微超标案,依法作出免予处罚决定,对企业真帮实扶,彰显执法“温度”。
(一)基本案情。根据《滨州市自动监测超标情况快报》(废气类-67)显示,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5月4日1号机组氮氧化物日均值浓度为51.9mg/m³,超标0.04倍。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无棣分局于2022年6月9日对该企业在线氮氧化物浓度超标情况进行调查,经查发现接调令设备需临时停用,造成机组启、停期间在线氮氧化物数据超标,超标倍数≤0.1倍。无棣分局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该企业签署书面整改承诺书,并在超标次日完成整改。
(二)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无棣分局依据《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裁量基准》第九条第二项规定,对该企业免予行政处罚。
(三)案件启示。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推动地区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无棣分局为企业纾难解困,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符合山东省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这是在无棣县生态环境领域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进一步探索,在维护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刚性权威的同时,赋予法律实施以“温度”,引导企业自觉守法,切实助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