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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帮扶丨夏季监督帮扶惠民助企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2-09-12      来源:     作者:

山东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深入打好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以夏季监督帮扶为抓手,主动将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考量,坚决扛起生态环境部门在稳经济大盘中的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创新生态环境保护举措,持续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既守牢生态环境底线,又积极惠企纾困,彰显了生态环境执法的力度和温度。

执法+服务,助力企业发展提质增效。山东省坚持执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出了一揽子惠企政策。创新落实执法正面清单,将2735家管理水平先进的企业纳入清单,首创正面清单黄牌提醒机制,避免正面清单企业“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细化实施信用评价,实施差异化执法,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环境违法情节轻微的企业实行失信预警制管理,只记分不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服务企业长远发展。修订了新版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首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且及时改正的11种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5种违法行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着力构建“自动监测+用电监管”为主的非现场执法体系,依托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实现重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全方位监控,企业运行工况全程跟踪预警,压减现场执3余次。开展“送法入企”普法宣传,发放服务手23.1余份。

执法为民,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山东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群众“急难愁盼”,创新推行“双联一聚焦”机制,畅通举报渠道,营造了“人人参与 举报有奖”的浓厚氛围。联合省公安厅建立举报奖励工作联动机制,将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的环境犯罪线索同步纳入举报奖励范畴。联合媒体设立曝光台、拍摄制作曝光片等,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截至目前,全省已发放奖励1100余万元,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1.3余万件,实现依靠人民群众打赢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人民战争,极大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免予处罚,彰显监督帮扶温度。轻微违法免于处罚,全面降低企业负担。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对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燃煤锅炉外排废气浓度进行监督检测,9#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超标0.04倍。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因该企业常规污染物单个因子超标<0.1倍,次日完成整改,并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达标排放,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依法不予行政处罚。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府区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通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发现,该企业厂区东南角存在喷漆完成的钢构件,现场有工人正在刷漆,无任何污染防治措施。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府区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对该企业进行处罚。鉴于该企业违法行为是首次被发现,且应受到的处罚金额不足5万元,并积极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于202283日足额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府区分局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轻微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体现了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处罚精神,体现了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的帮扶,也是生态环境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能够鼓励和引导企业及时改正轻微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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