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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作品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7      来源:省固废和危化品污防中心     作者: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山东正在高标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快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山东。为广泛宣传“无废城市”理念,营造人人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现面向社会开展“无废城市”建设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无废城市”主题征集内容

1.主题LOGO设计

反映“无废城市”的核心理念,具有独特性和辨识度。

2.宣传主题标语

简洁有力,易于传播,能够深入人心。

3.文艺宣传作品

包括但不限于短视频、微电影、动画等形式

4.先进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

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发展先进经验做法、各类无废细胞建设典型案例和无废城市建设典型模式

二、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41115

专家评审时间:202411月中

优秀作品公布时间:202411月下旬

三、作品要求

1.原创性: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未在其他任何比赛中使用过,且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2.主题相关性:作品内容需紧密围绕山东“无废城市”建设主题,体现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四、征集方式

1.参赛者可通过山东广播电视台新媒体端(闪电新闻)进入活动专区,上传设计作品并填写相关信息

(扫码进入活动专区)

2.作品格式规范:LOGO设计需提供矢量图文件,单张图片10M以内;标语文字数量控制在20字以内;创意短视频作品支持最大单个视频300M以内,时长不限。作品超过300M的可上传百度网盘,并提供链接。

五、奖项设置

1.最佳LOGO设计奖:1名,作品将作为山东“无废城市”建设的官方LOGO,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获奖证书及现金奖励1500元。

2.最佳宣传主题标语:1名,作品将作为山东“无废城市”建设的主题标语,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获奖证书及现金奖励500元。

3.优秀文艺宣传作品3名,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获奖证书及现金奖励1200元。

4.无废城市建设先进做法及典型案例,分类进行评选并将优秀文字类作品编印成册。

六、版权说明

1.参赛者提交作品即视为已明确同意作品的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发布和使用。

2.如因参赛作品涉及抄袭、剽窃等侵权行为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七、其他事项

1.主办方将对参赛者的个人信息和作品内容进行保密处理。

2.主办方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让我们集聚众力,凝聚众智,以创意点亮“无废城市”的未来,期待您的精彩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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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联系电话:0531-51798888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邮编:250101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15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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